【团市委】关于做好湖州市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16浏览:0

关于做好湖州市2013年暑期社会

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市直属学校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重要精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了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以“实践激扬青春志,奋斗成就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党史宣传、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惠民、医疗卫生服务等活动,推动大中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为加快我市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了贡献。

为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评选对象为各市直属学校、各县(区)团组织以及成绩突出的县(区)所属学校团组织。

评选条件:组织发动及时广泛,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活动成效显著。

2.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各县(区)、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队。

评选条件:开展的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效果明显,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者。

评选条件:工作积极主动,对活动的成功实施起重要作用;能理论结合实际,用所学的知识服务社会,成绩突出。

二、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奖:湖州师院、湖州职技院可推报2(主要考虑分院团委),其它各市直属学校可推报1个,各县(区)可推报2个,由团市委统一评定。

2.优秀团队:两所高校各推报3个,其它各市直属学校可推报1个,各县(区)可推报2个。

3.先进个人:两所高校各推报8人,其余市属学校各推报4人(其中含暑期志愿者劝募先进个人名额),各县(区)各推报6人。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学校对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作为今年评比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总结以电子版本形式上报2013年大学生 “春泥计划”服务行动先进集体与个人不纳入本次评比,另行评定。

2.各县(区)、学校报送今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23篇。

3.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务必于108前报送团市委工农学少部。联系人:朱玲;联系电话, 2399620;信箱:14277560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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