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关于开展湖州市首届“最美青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3-20浏览:0

各县(区)团委,开发区、度假区团工委,市直属青工团组织,市级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活动中发现和树立一批爱岗敬业、奉献成长的一线青年职工典型,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树立劳动创造财富、奋斗成就人生的职业观念,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州市首届“最美青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挖掘在基层一线的优秀青年职工典型,宣传他们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努力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品格,弘扬他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奋斗精神,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在全社会凝聚实现个人梦想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青春正能量,切实引导全市青年职工为打造“四个湖州”、实现“四个翻番”,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43月—5

三、评选人数

评选表彰湖州市首届“最美青工”10名,“最美青工”提名奖若干名。

四、参评条件

全市35周岁以下(19791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及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

2.具备娴熟的职业技能,是钻研业务、苦练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学技成才的行家里手;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范;具备执着的职业梦想,是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在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

五、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推荐申报、初审初评、公开投票、综合评定和公示表彰等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推荐申报(42日前完成),分两种方式:

1.组织推报。县(区)团委各推荐2名,开发区、度假区团工委各推荐1名,有条件的市直属团组织、市级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各推荐1名。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可通过团市委官方微博、微信及“湖州19楼”网站等下载申报材料进行自荐。

(二)初审初评(42日—410日)

团市委将组织人员对推荐、自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遴选产生20名左右候选人。

(三)公开投票(410日—417日)

在团市委官方网站、湖州19楼网站等设置网络投票平台,专题发布候选人事迹材料,组织社会公众对“最美青工”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