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各分院、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一期变电房扩容工程安排需要(扩容期间学校断电)及校历安排,“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30日——5月4日,共五天。请相关部门和老师安排好工作。 提前祝全体教职员工“五一”劳动节快乐,节假日外出时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院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