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2014-12 关于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增设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部的通知

时间:2014-06-17浏览:0

关于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增设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社区学工办:

为了进一步发挥在校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的力量,逐步完善健全大学生心理监控体系,校团委决定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设置学生自治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部。该组织为部级学生组织,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待遇。按照团浙办联【20143号文件,该组织成立后,分院团委和社区学生会要设置相应职务以对应,并将班级心理委员纳入对应部门管理。根据学校团委20142号文件的精神,各分院在部长级别可增加一名部长编制,暂不设置副部长。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部,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2名,下设办公室、活动培训部、宣传部三个部门,每个部门设负责人1-2名,享受干


事待遇,总数不得超过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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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部工作部门职责

2、学生心理服务部制度手册

 

 

 

 

共青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