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各分院、处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校历安排,2014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放假调休时间:10月1日——10月7日,共七天。其中,9月28日(周日)补第六周周一的课程,10月11日(周六)补第六周周二的课程。请相关部门和老师安排好工作。提前祝全体师生员工国庆节快乐,节假日外出时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