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推进会”的通知

时间:2016-05-02浏览:0

关于开展“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推进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区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学校十三五规划相关精神,提升我校公益服务活动的持续力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争做优秀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积淀和较强影响力的“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团员青年的成才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扶持工作,遴选一批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好的“公益服务品牌项目”,予以重点资助与扶持。

一、“公益服务品牌项目”申报的组织与实施:

(一)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区学工办组织申报“公益服务品牌项目”不超过2项,完成书面材料制作和现场汇报准备。
 (二)4月下旬组织召开“公益服务品牌项目推进会”,邀请市志愿者协会、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共同参与项目的评价与研讨。
(三)年底前完成“公益服务品牌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
(四)学校将拨专项经费对“公益服务品牌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和扶持,通过年度验收的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资助。

二、“公益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条件:

(一)与专业发展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区学工办申报项目应与专业相联系,但不仅限于专业志愿服务团队。
(二)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要逐步形成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标示、符号、概念、内容、风格等深入人心的形象元素。要能够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三)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等)保存完整。
(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断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注重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对未来“公益品牌项目”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填写“公益服务品牌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内容应包括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等;请制作汇报内容PPT,并安排公益服务项目负责人参加推进会的现场解说与答辩;验收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