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成长、成人、成才、成功”四成大课堂,普及就业政策法规知识,有效规避就业风险,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近日,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开展了就业政策宣讲会。宣讲会由湖州市劳动仲裁院副院长方正主讲,学院近百位2017届毕业生参会。会后,与会学生将就业政策法规带到本班级宣传,希望毕业生们在就业环节上少走弯路。
宣讲会针对毕业生在应聘、入职和离职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中的条例,采用案例分析加以说明。会上介绍了如何去识别企业“招的是才还是财”、如何去识破企业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告知学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就业协议针对的是学校、用人单位、毕业学生,而劳动合同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防患于未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现场还就大学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给出了具体指导建议。
据悉,近年来大学生毕业后“弃档”的现象逐年上升。专家提醒大学生在离校时,要做好人事关系转接工作。大学生毕业时要确认自己档案是转到用人单位,还是因单位不具备保存档案的资格而需转到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