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 实施办法

时间:2019-04-09浏览: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育人观要求,更好地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规范学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志愿者服务原则,通过深入规范开展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更好地提升学校志愿者服务规范化发展水平,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培育志愿者精神

1.成立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全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校团委负责青协总会的指导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等。

2.构建“总会—分会—班级团支部—特色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四级组织体系。二级学院团委进一步强化青年志愿者分会建设,加强对班级团支部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志愿者管理、教育、培训、服务,建强志愿者组织,做强志愿者品牌;在志愿者服务中要进一步凸显学院特色,成立若干个志愿者服务工作特色小分队,充分发挥青年学生专业才能。

3.完善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大一新生进校后集中开展志愿者工作介绍和志愿者精神宣讲,填写《入会申请表》,引导和鼓励大一新生自愿加入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为注册会员,积极主动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4.制定《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强化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制度建设,更好地提升依章开展工作水平。

5.强化志愿者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志愿者服务工作考评举措,形成宣讲、招募、注册、培训、考核、表彰等较为完善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二)重点实施“五大专项行动计划”,建强志愿者队伍

6.加强志愿者教育培训,重点实施“优秀志愿者培育行动计划”。校院两级团委每年定期通过课堂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面向全体会员的志愿者教育培训,加强对《志愿服务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学生对于志愿者精神的遵循和认同;组建校级志愿者服务学生讲师团,围绕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权利义务、志愿者服务组织管理、服务期间的安全等内容开展重点宣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足、能力水平优的志愿者队伍。

7.推动志愿者交流沟通,重点实施“青年志愿者之家行动计划”。建立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负责人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和沟通;建立“湖职青协”官方微信,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志愿者服务信息等内容,强化与学生志愿者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加强对志愿者的教育引导,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服务中的问题;校院两级团组织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等,听取志愿者心声,努力构建“志愿者之家”,提升为志愿者服务学习交流等保障工作水平。

8.强化志愿者考评表彰,重点实施“优秀志愿者引领行动计划”。在志愿者服务过程中要注重选树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每年度开展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或其他类别的先进志愿者评选表彰,适时召开先进志愿者事迹报告会、访谈会。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强化“优秀学生志愿者”事迹的收集和报道,强化宣传,把先进任务评选出来、把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者行动。

9.强化志愿者专业服务,重点实施“专业技能服务社会行动计划”。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要充分结合学生志愿者的专业技能和才干,组建专业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专业服务社会志愿品牌活动”培育评选,量化志愿者品牌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力争通过2年建设,重点打造10个专业结合度高、社会评价好、品牌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专业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活动,校团委将给予每个志愿者服务品牌2000元的建设资金支持(每年1000元)。

10.强化志愿者服务社区,重点实施“公益服务进千家品牌提升计划”。巩固“公益服务进千家、社会责任育青年”特色志愿者服务品牌建设成效,结合当前社区服务的新形势、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学生成长成才的新需求,推动“公益服务进千家”品牌活动的转型和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落实志愿者服务时间分层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评价激励机制

11.建立“基础时间+”的志愿者服务时间管理模式。作为校志愿者协会会员,要积极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每学年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5个小时(其中校内志愿者服务时间必须达到3个小时)。鼓励志愿者更多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大学期间获得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总时间,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获得1个素质拓展学分。

12.将志愿者服务时间纳入奖学金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申请校级以上各类先进称号、校级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的学生,考评期间内的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0个小时(其中校内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或者志愿者服务总时间达到50个小时以上(不分校内校外计算)。该时间要求同时作为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级以上干部任职、党员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

13.申请校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等专项荣誉的,考评学期或者学年内的志愿者服务总时间不得少于30个小时(其中校内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或者志愿者服务总时间达到60个小时以上(不分校内校外计算)或者在校级及以上组织安排的专项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

(四)规范志愿者服务加时间项目,祛除志愿者活动功利化

14.严格志愿者服务加时间审核工作的部门和权限。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委是志愿者服务时间的管理、审核、决定部门,有权审定某一活动是否可以增加志愿者服务时间以及该项活动可加的具体志愿者服务时间数。志愿者如对审定的时间数有异议的,可向校院两级学生会权益部提出意见。

15.规范志愿者服务加时间的活动项目。学生参加学校社团或者其他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听取讲座、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等没有提供志愿服务的事项,原则上不加志愿者服务时间,特殊情况由校团委审定,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学校各二级单位组织的活动需要安排志愿服务的,原则上要求事先联系校团委或二级学院分团委,协商决定服务项目和志愿者服务时间后再行安排落实具体工作;教师因个人工作需要安排学生志愿者提供帮助的,不再允许加志愿者服务时间;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者服务,已经获取劳动报酬或行为本身是修取学分规定的项目内容的,不得认定为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得加志愿者服务时间。

16.严肃志愿者服务宣传,祛除服务目的功利化。要在校内营造浓厚的志愿者服务氛围,优化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方式,要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团结引领团员青年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彰显新时代团员青年的责任担当。

(五)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两大基地和平台,打造具有高职特色的志愿者文化

17.以“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目标为指引,有效组织开展校内志愿者服务活动。校院两级团委要认真落实校园文化建设目标,把校内志愿者服务团队建设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品牌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组织学生志愿者深入开展文明督查、交通劝导、考场及大型活动服务等志愿者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提升作为学校主人翁的意识,增强“爱校荣校”理念,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融入到学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上来。

18.以“引领社会风尚”目标为引领,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活动。高度重视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和治理等志愿者工作,有效落实政府部门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并根据社区等组织和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符合高职大学生特点的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展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的风采和担当,更好地诠释志愿者精神,为学校社会美誉度的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实力的展现作出积极贡献。

 

本办法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施行,2016、2017级学生的相关志愿者服务时间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具体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概念解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