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财务制度

时间:2014-03-03浏览:1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财务制度

第一章       经费的来源及用途

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

(一)会员费收入

(二)开展活动时的活动收入

(三)学校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四)外来单位的赞助

(五)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二章    经费的管理

社团的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一)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学术报告会、学术研究会、理事会、工作会、会员集体活动等项目经费。

(二)购买书刊和资料所需费用及其他宣传费用

(三)邀请有关专家作讲座或指导所需经费

(四)订购必须设备所需经费

(五)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经费

(六)奖励以及会员服务所需经费

 (其他公益性的所用开支。

       

                    第三章     指导老师授课申报管理

   第一条:各社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该社团财务工作,帐目清楚,民主公开,财务主管一旦换人,应及时交接。

   第二条:社团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以免专权。

   第三条:所要报销的购物发票需财务主管及会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团内部必须设立一本经费管理帐本,就经费收支数额、资金来源、支出目的、时间、经手人、证明人,社团负责人的签字应作明确记录,以便社团工作委员会随时抽查。

  第五条:社团财务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原单位、品名、注明单位、数量及日期,并在背面注明用途,以备复合,发票统一于社团年检时上交社团工作委员会存档。

   第六条:社团开支必须由社团财务主管正副会长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每学年社团负责人在会员大会上汇报社团财务收支情况。

  第七条:各社团每月应向社工委审计部提交一份明细财务开支。

  第八条:各社团招新收取的会费必须要用社工委提供的统一收据开发.如发现私下开发收据的,社工委有权对其进行一定罚款!

第四章      经费使用违纪及处理

  第一条:校内外指导老师费用,每课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社团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校内外指导老师课时量登记工作,社长应主动将指导老师课时量向社团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