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5-02浏览:0

四、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①在“公益服务进千家”等校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②班子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高,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③切实履行团组织职责,加强所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支部按期换届,各项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正常,富有活力;④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学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⑤坚决贯彻落实校团委工作思路,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开展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生组织,行之有效地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的活动,充分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好“校区共建”等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验能被其他单位所借鉴,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带动兄弟团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工作颇有成效,在院、市有一定的影响力;⑦ 协助二级学院党总支切实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①在参与“公益服务进千家”工作中成绩突出;②班子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团支部自转能力强,按期换届改选,能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并能建立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③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深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全班同学中有感召力和影响力;④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年初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⑤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逐步建立并健全团员每月政治学习制度;⑥能围绕本班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主题的活动,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⑦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⑧能认真做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落实团员证管理使用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达100%,按时收缴团费;⑨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优入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明星团干部”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①在校内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②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一致;③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④工作勤奋刻苦,积极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能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兢兢业业,富有牺牲精神,工作有实绩;⑤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基层组织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⑥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二十名(以每班40名学生计),超过或不足此数的班级按比例浮动;⑦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⑧积极配合参与“公益服务进千家”活动,能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每学年志愿服务活动不得少于20小时。评比对象为全校团支部以上的团干部。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一致;②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③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起骨干作用;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二十名(以每班40名学生计),超过或不足此数的班级按比例浮动;⑤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⑥积极参与“公益服务进千家”活动,得到受服务对象好评,每学年不得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

5、“积小善、成大爱”班团支部长效建设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①由班级团支部主导策划组织,并坚持开展一个学期以上的班级长效建设项目;②该项目为班级项目,班级同学参与度在90%以上;③该项目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程序,有长期服务的对象,能结合专业特点的项目优先考虑;④社会反响好。

五、其它:

     各级团组织在评选及推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评比条例。有关申报表格、申报名单和事迹材料于4月22日(周五)下班前,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统一报电子表格至校团委张郭蓉老师处。